明珑闭着眼摊开手,深深地呼吸着夹杂花香的空气,阎王摇晃着折扇走在前方,明珑睁开眼时男子已经走了好远。
她赶紧跟上去,问道:“大王,你是无间地狱的主子,你不在,那那些鬼魅灵魂怎么办?”
“判官在,孟婆在,黑白无常牛头马面在,地府阴差那么多,本王日日守在那阴森的地方做什么?”
“听起来有道理的样子,那大王要去哪里?”
“你要修炼,本王也要修炼啊,我乃地仙至尊,等本王可以飞升那天就是神,届时这无间地狱就会有新的主人来了,所以现在我们要去金吴国。”
“所以,我们去那里做什么?”
“你只需要跟着本王保护本王就是了,其他问那么多做什么?”
明珑好笑地看着他:“大王说笑了吧,你那么厉害,需要我保护?”
“本王在人间要隐匿身份和实力,否则让外人知道我是阎王,那还不吓到人了?吓到了人本王就有罪过,有了罪过就不好飞升了。”
“哦,这样啊。”
然而,明珑没一句话相信他说的。
人类修行者的出行方式可御剑,鬼灵不可以,所以两人和凡人一样,骑马到了金吴国的地盘。
在荒郊野岭的山路上,他们二人住进了一家诺大的客栈内。
重生成人之后,明珑会有饥饿感,吃是一种补充体力的方式,也是一种享受。
明珑一到客栈就迫不及待点餐,全是肉没有一点儿素的。
她在桌子面前坐下,撑着下巴看着英姿勃发的的男子,心满意足道:“大王,这地方偏是偏僻了点儿,但是吃的还真不少。”
阎王笑而不语,他眉头一挑,用眼神给她示意周围的环境,明珑依旧撑着下巴,眼珠左右转动。
这客栈里面人满为患,但是冷冷清清,一点儿热闹的气氛都没有,反而有几分诡异感,而且大部分人都是带着黑色斗笠身穿甲胄的人,每个人的腰上都佩戴了剑,他们只用一只手的吃肉喝酒,一只手握在刀柄之上。
明珑小声道:“这是黑店吗?”
阎王:“不是冲着我们来的,吃饱喝足走了就是。”
饭菜陆陆续续上上来,当最后一盘青椒牛肉上了后,老板娘长的貌美如花,胸膛之下的遮挡物极低,她扭动着身子坐在阎王身边,为他倒酒,娇笑道:“公子长得好生俊俏啊,路过我们有缘,可得住几晚再离开啊,我们这儿什么服务都很好的呢。”
阎王不动声色地执起酒杯一饮而尽,也不说话。
老板娘见状,更加放肆了,她一只手臂搭在男子的肩膀上,一只手在他胸膛画着圈:“公子怎么不搭理奴家?是觉得奴家的饭菜不合胃口吗?”
阎王眼帘微抬,似笑非笑的目光看向早已没有丝毫食欲的明珑。
她将弯刀“啪”的一声往桌子上一放,扯起老板娘的衣服将她拉起来,怒道:“老板娘这么没眼力见吗?在他女人面前还这么放荡不知廉耻!信不信本姑娘把你手给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