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其名曰,这是为了能够让小叔知事明理,让他好好学习。
于是乎,这些每天早上,李牧都在念书,李学文想睡个懒觉都不成。
这也没法子,谁让有把柄在李牧手上。
被读书声吵醒,总好过被老太太和老爷子的男女混合双打吵醒,相较皮肉之苦,这点苦头根本算不了什么。
“不错不错,念得不错了,写两个字给小叔看看。”李学文伸了一个懒腰,拿出叔叔的派头来。
李牧遵从,研墨开始写字。
要说这大瓦房就是好,不漏风不漏雨,晚上睡着舒服,最关键是晚上不会被奇怪的声音惊醒,所以李牧最近的精神非常好,就连耳朵都好像变得有些灵光了。
这不,他刚准备写字,就听到隔壁传来的声音。
隔壁是老太太和的老爷子的屋子,可屋子里响起的是大伯母的声音。
原来是要钱,要给李虎、李豹买新鞋子。
他们俩每天下地,的确费鞋子,是该买一双。
李牧耸了耸肩,站在桌前开始准备写字。
这时,李虎从门前路过,看到李牧,招呼道:“狗蛋儿,又写字啊!”
李牧点头,正好看到了他脚上的鞋子。
哪儿有补丁?
哪儿就不能穿了?
这不是好好的吗?
不仅好好的,还非常干净,看起来就像是一双新鞋子。
再看看自己脚上的鞋子,李牧脚趾动了动,鞋底和鞋面都快开了。
“李虎,李豹。”老太太的喊声也适时响起。
这是要看看他们脚上的鞋子吧。
李牧低头写起了字。
李学文则嘴里嚼着瓜子,吊儿郎当的走了过来,看着李牧写字姿势道:“胳膊肘再抬一抬。”
“嗯。”
胳膊肘抬了抬。
这样果然更加容易用力了。
“多谢小叔。”
李学文昂着头,像一只骄傲的公鸡一样说道:“小叔与你说,就我这一手字,就算是岑夫子都未必能比得上。”
岑夫子是不是比得上,李牧不知道。
李牧知道的是,二人的书法风格是截然不同的。
李学文的字不错,但是有点儿小家子气,岑夫子的则要更加大气磅礴一些。
中和一下这二人的特点,这才能练出好字来!
就在李牧练字的这会儿,大伯母拉着李虎李豹气呼呼的从老太太的屋里出来,一看就知道肯定是没能要到钱。
李学文治伤花了不少,这几天的荤腥还有鸡蛋也是不少钱。
在这种缺钱的时候,老太太肯定不会乱花钱,更何况李虎李豹的鞋好好的,简直像一双新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