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四章 骗婚女?(2 / 2)边疆警事:横破密码首页

黎芳回答:“我是拿了涂付元的一些钱,但那是为了治病,治好病就给他好好过日子,这些他是知道的。”

乔星雨说道:“那些钱,你都用来治病了吗?”

黎芳又拿出几叠共计三十多万元的治病发票,指着后面那十多张,说道:“你看这些日期,就是上个月和本月治病花的钱。”

“他知道你这严重的病情吗?”

“癌症的事没给他说,他只知道我是生病了。”

“那为什么不给他明说呢?”

“我怕他嫌弃我。”

乔星雨吸了一口气,说道:“那为什么后来又悄悄离开他呢?”

黎芳哽咽起来,不停地擦着眼泪,“他人很老实,对我很好,我也不想再拖累他了。”

“接着说。”

“那天,他一定要我跟他去办理结婚登记,我就借机发脾气,假装生气,就出走了。”

问题开始复杂起来。

涂付元涉嫌纵火,而黎芳涉嫌婚姻诈骗吗?

从婚姻诈骗犯罪构成要件来看,黎芳故意诈骗,非法占有涂付元钱财,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

也就是说,在客观行为上,黎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涂付元的信任,拿了他的钱,这些钱并不是结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她拿到钱之后,没有用于个人挥霍,而是用来治病……

当然,至于黎芳犯不犯罪?只有检察院、法院去依法判定。公安机关只要搞清事实,获取有效证据就可以了。

坐在帐蓬搭成的“审讯室”,黎芳额头上冒出了汗水。

黎芳说道:“我肝又疼痛了,我要吃药。”

乔星雨急忙将她的包拿过来,又倒了一杯水给她,她吃了一大把药。

不一会儿,乔星雨叫来临时救护车,给医生说明情况,让巡逻保安队协助,将黎芳送去灾区临时医疗救护站。

乔星雨同时给保安交待:“黎芳是重病人,也是嫌疑人,搞好服务的同时,做好看守工作。”

乔星雨在办公室梳理讯问笔录、整理案件卷宗,指挥部的王同志打来电话说:“昨天我们去走访的三家‘钉子户’,有两家同意签订搬迁协议了,让现在就过去。”

她将卷宗交给子杰处理,急忙和二位同志赶去关隘组和镇西两户“钉子户”家,顺利地签订了搬迁协议。

回来的路上,乔星雨故意绕道路过张大妈家门口。

张大妈见到乔星雨,招了一下手,让乔星雨过去。

张大妈对她小声说道:“明天,你拿合同来我签字。”

“大妈,那个是搬迁协议,是相互商量着搬迁、重建的事,不是合同。”

“我管他什么买卖,我签字同意就是,但有个条件,你得答应我。”

“大妈,什么条件?”

“一是分给我的房子位置要离我这老屋基最近的地方,这是我家的祖业,二是房子不能比我原来的小,小了,儿子回来不够住,三是要住小别墅,你不是说房下房上都是花园,我还没有住过带花园的房子。”

“大妈,不是花园房,是说房子下面有小院坝,二层房上有阳台,您老人家可以放些花盆种些花,不就成了花园了呀。”

第二天一早,乔星雨让指挥部派出一名没有去过张大妈家的女同志,一起来到张大妈家,让张大妈签订了搬迁协议。

至此,乔星雨这个组已经签订了第十份搬迁协议。

还有两家“顽固派”,主要是想将房子折算成五倍现金,去乌蒙市区买楼房,说“这灾区死的人多,晦气,不想住。”

只要现金就好办得多,让指挥部的王同志去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