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1章 伙伴的厉害(1 / 2)我的坑货百宝袋首页

晨曦照进食堂,地面出现光斑,带着些温度。

食堂内的动静开始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人虽然不多,都是食堂内的大叔大妈,他们看见三学生在一起,以为是同学间的玩笑,也就没怎么注意。

“咬他!”叶倾生一声令下,远在几米外的伙伴再次疾步而来,张大嘴巴子,直奔丁景的手臂而去。

丁景本来就不是很强大,经过自己那几拳的摧残,如果再打的话,恢复起来需要些时间。

让伙伴跟他玩就挺好的,还能够侮辱,不对,这可是自己将来的小弟,不能用这个字眼,是教导,还能够教导他一番。

人嘛,就应该有上进心,要知道自己的不足,连一只狗都打不过,就要静下心来,别老是想着打架。

如果丁景知道觉醒的事,也知道这只狗特么也有觉醒的嫌疑的话,早就乖乖的坐在一边了。

可是他并不知道,看见伙伴冲着他来,心中恼怒,也太看不起人了吧。

当初认识冯可儿时,为了能够保护美人,在她心中树立英雄形象,能够给她安全感,花了些时间去吃了些夜粥的。

要打赢叶倾生或许有些困难,毕竟现在拳头还在发疼,但是对付一条狗还是没有问题的。

看准那狗冲来的方向,条件反射般想要躲开狗的嘴巴,夜粥中有分享过情侣间去散步遇到野狗狂追该怎么办?

逃是不可能的,两个人肯定会彼此担心,无法抛弃对方而尽全力逃跑,打的话,就要讲究技巧。

观其环境,能够找到家伙的话,先抄家伙,食堂是不可能有家伙了,只有一些台台桌桌,都是固定在地面的。

其二就是赤手博犬,这是夜粥中分享的重点,讲究的是反应,而不是力量,这也是为什么这场夜粥会吸引那么多年轻人过去吃的原因。

当野狗冲来时,它们靠的就是咬住猎物后,进行撕咬,只要躲开它的嘴,基本不足为虑。

丁景看见伙伴冲着他去,条件反射般躲开,同时那生疼的拳头摊开成掌,以他训练多时成果,他能够在躲开的时候,选择一个时机握住狗嘴巴,这样这条狗就无法发野。

这个很有难度,第一次没有成功,伙伴直接就越过去,丁景的手慢了,应该是手发疼的关系。

伙伴发现对方竟然避开了它,觉得挺有意思的,好像有人在跟它玩耍一样,落地后汪汪叫了两声,再次回头,发起攻击。

就这么一来一回,食堂的大叔大妈则不高兴了,这里是食堂不是公园,更不是遛狗的地方,一大早没有什么人,带进来吃东西就算了,吃完赶紧走啊,现在怎么还在这里玩起来了呢。

“喂,你们几个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别将传染病传到食堂来,赶紧走!”一位大妈得到指示,大吼一声,驱赶他们。

伙伴正玩得不亦乐乎,平常叶倾生都自己忙自己的事,只有它自个呆着,怪无聊的,现在有人陪它玩耍,哪里愿意走,对着大妈就是汪汪汪叫了三声。

大妈本以为他们会走,谁知道这条狗成精一样,对着自己来了三声汪汪汪,意思是说‘就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