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那三十万,钱行的动作也很迅速,没多久就收拾好行李赶到了莫家。
再见到大舅并不奇怪,莫磊讶异的是钱行的宝贝儿子──钱绍也跟着来。
“绍表哥怎么来了?”
钱行一脸得意之色,“你表哥这次可威风了,受他老板重用,到咱们村里谈大生意呢。”
“大生意!?”莫磊微感疑惑,大舅所住的村在山沟沟里,一没矿产,二没特产,就连粮食也不过勉强自给自足,那有什么大生意可以做?
钱绍嘴角微扬,隐含得意的淡淡说道:“这没什么,乡里乡亲的,有好事自然是先便宜老亲。”
“什么便宜!”钱行的头抬的老高,鼻子都快翘起来了,“你这可是带着乡亲们发财啊,要不是你,谁会想到到咱们村子里收购清酱肉。”
所谓的清酱肉,和金华火腿、广东腊肉喻为三大名肉,可见其味美,但难得的是其制作上可没金华火腿、广东腊肉那么麻烦,只需要腌七天,泡八天,风干风透便成,风味独特,可不输给另外二大名肉,而且保存其可以长达二年。
他们村子里做的清酱肉可是一绝,香而不腻,鲜美柔嫩,只不过他们村子实在太偏了,光运输便是件难事,再加上一般人也不缺肉,那会想到他们村子里收购清酱肉,也是他儿子有好事不忘照顾村里人,这才特意来他们村里收购清酱肉。
听到此处,莫磊微感讶异,前世时可没有这一遭啊,瞧着大舅一脸得意,莫磊也很捧场道:“恭喜大舅。”
恭喜个鬼,这可不是带着发财,而是带着进坑,大舅那个村当真是山沟沟里的山沟沟,养的猪也不过勉强够吃,突然有人大量收购清酱肉,以村里人贪财的性子不拼命做清酱肉才怪。
清酱肉的主要材料就是猪,但猪只生长的速度摆在那,快也快不起来,到时不只是村里的猪霍霍没了,连附近村子里的猪也会跟着霍霍没了,平时倒也无防,到了末世吗……莫磊只能嘿嘿了。
钱行得意的大笑,“哈哈,那可不,村子里所有人都在赶制清酱肉,就连你大舅妈也去帮忙了,你大表哥不放心我一个人,便顺便送我过来了。”
他是真得意,原本他不过种田养猪的,如今靠着儿子,倒是成了村子里的第一人了,哪怕村长见了他都得客客气气讨好,就怕他儿子不收购他的清酱肉。
钱绍笑道:“我也是顺路,晚点还得去其他地方收购农产品。”
莫磊心中一动,“大表哥一直在收购农产品?光收购,没有签合约吗?”
钱绍脸上的笑容微僵,尴尬的回道:“虽然没有签约,但我们总裁对这事也挺上心的,说是有多少收多少,而且每个星期都要跟总裁报告进度。”
言下之意,虽然这份工作乍看之下算不上什么,不过极得上面重视。
得意之下,钱绍也略略说了说自己的工内容,他是真的挺忙的,总裁什么都要,而且还专要那些保值期长的食物和民生物品。
莫磊越听越发觉得古怪了,收购农产品算不上什么,不过光买不签约这是为啥?听起来像是一次性卖买,不准备做长久的,但像这样一次性的卖买竟然搞到总裁都亲自关心了,总裁有这么闲?没别的事好做了吗?
莫名的,莫磊有了一种猜测,“你那总裁叫什么名字?”
“杜宇!”钱绍得意道:“就是杜氏集团的总裁,最近才刚归国,所以你才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