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知道了。
我有些不耐烦。
从第一眼见到江书颖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她身上那股浓郁的社会气息,大家都说她长得漂亮,但是,我却完全感受不到。
大概是因为我看人从来不是局限于外表吧,或许从五官上来看的话,江书颖确实还算标致,但气质却给她减了大分,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觉得她漂亮。
不过,她这个人有一个不算优点的优点,那就是她脸皮厚,所以,即便她气质稍逊一番,也可以靠着这不要脸的本事搞定一些未谙世事的小男孩。
所以说,江书颖应该算是女版的黄毛。
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下了楼,此时是下午,阳光正好,十三档案距离我住的地方并不远,但我不想晒太阳,所以就打了辆车过去。
到店之后,我一进门就闻到了那熟悉的、呛鼻的烟味。
或许是什么样的人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吧,江书颖这样的社会人,吸引到店里的顾客也大都是社会人,如果当初我没有得抑郁症,如果当初我没有认识98,如果当初万达那边的十三档案没有把我推荐到泰华这边,或许我这辈子都不会认识江书颖。
这究竟是福还是祸,我不清楚,但就我目前的情况而言,或许是福吧,这种事,谁能说得准呢?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吧。
我还是没有和那群乌烟瘴气的人坐在一起,而是找到了我熟悉的懒人沙发坐了上去,打开手机,插上耳机,听起音乐来。
不一会,一双笔直纤瘦的白腿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顺着腿往上一看,见哈基米掐着腰站在我面前。
她一把扯掉我的耳机,没好气地问我:“你不是不来吗?”
我夺回耳机,说:“因为你老板请我吃饭。”
“你!”哈基米似乎被我气到了,哼了一声,扭头就走。
我没理她,简单地瞥了一眼,戴上耳机继续听歌。
但我没想到的是,就是因为这一个小小的插曲,我将会在接下来的狼人杀中被哈基米针对到死。
没一会,店里又进来两个女孩子,两个女孩子没有那种浓妆艳抹的妆容,可以说是纯天然的,左边那个大概165的个子,腿结实笔直,穿着黑色的靴子,黑色的牛仔短裤,搭配着黑色的短袖。
她留着披肩发,齐刘海,眼睛大大的,看上去炯炯有神,只是她好像不爱化妆,所以皮肤的颜色偏黄,不如她旁边的闺蜜白。
她的闺蜜画的是淡妆,也就是简单地涂了个粉底和口红,但气色看起来比她要好。
她们两个在门口站着,似乎在找店长,这时,江书颖急匆匆地从楼上下来接待那两位女孩,但我戴着耳机,听不清她们说什么,只看到江书颖很热情地拉着她们在我旁边坐下。
这时,江书颖站在我面前,拿手在我面前晃了晃。
我抬头看她,她正跟我说着什么。
我摘下耳机,问她:“啥?”
“我说,你怎么来了也不找我聊天啊?就蹲在这?”江书颖说。
当然,她这话说的还是轻了,大概是因为我们还没有那么熟,到了真的熟的那一天,她就会直接说:你怎么跟个傻逼似的,来了也不理人,就蹲那听歌,跟与世隔绝了似的。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我回答江书颖:“聊什么?”
“随便聊聊啊。”江书颖说。
我“哦”了一声,戴上耳机继续听歌。
江书颖直接跺了跺脚,扭头就走了。
不一会,江书颖又回来了,对我们说:“人齐了,可以上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