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会买贵一点的野土猪肉。
虽然野土猪肉比家养的吃起来要香很多,但是在寻常人家眼里性价比不高。
自己要卖野土猪肉,只能卖那些有闲钱懂享受的乡坤地主或者……酒楼。
萧仟伝从空间里拿出一头大野土猪还有金光灿灿的大刀。
把野土猪半扛在肩上,手上拿着金光灿灿的大刀,走在集市上,吸引了无数好奇的目光。
甚至有一些人,手上挎着菜篮,跟在萧仟伝身后。
大家都想看看这个力大无穷的人,半扛着野土猪另一只手还拿着大刀,想干嘛去?
穿过集市,来到集市里唯一的一家羊肉铺子旁边。
把肩上的野土猪卸在地上,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然后朝围过来的人群抱拳开口。
“各位乡亲,鄙人昨天有幸猎到了一头野土猪,今日在此摆卖,欢迎惠顾。”
萧仟伝话落,围观的人群开始指着地上的猪,窃窃私语议论了起来。
其中一个穿着得体的小老妇人,犹豫了半晌,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当然啦,这里的穿着得体只是在一群普通百姓中算是好的了。
“你这野猪是整只卖?还是分开卖?”
萧仟伝一脸的好商量,“都行,看你们需要。”
小老妇人仔细打量了一遍地上的野土猪。
“你这野土猪至少得有四五百斤重,这里哪一户人家能够一两天吃下这么大一头猪?不如分开卖。”
“我也好买些回去,给主家尝尝鲜。”
萧仟伝点点头。
“好说。”
看向人群开口,“你们都走开些,别被血溅到。”
其实野猪早已经死了,也就空间里的保鲜能力强劲,不然死了,这么大的野土猪早已经不能直视了,也因此无论如何血都不会喷溅出来。
这么说的目的有二,一嘛,为了强调野猪的新鲜。
二嘛,让人群扩大,这样更能吸引到别人的目光。
毕竟一小群人跟一大群人还是有区别,吸引目光的程度不同。
卖东西嘛,当然是吸引的目光越多,买的人也就越多,消息传播速度也快了起来。
萧仟伝当着众人的面,拿起大刀,快速的在野土猪身上刮毛。
在末世里,萧仟伝也用过大刀砍丧尸,所以她的刀法还算可以。
只见刀法灵活多变,如游龙戏水般在它身上游走,为了效果,萧仟伝特意还耍了几个花刀吸引眼球。
野土猪身上的毛发被剃得干干净净,丝毫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