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根獠牙如同小匕首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寒芒。
沈桂娟有些生气地上前踹了一脚,结果“哎哟”一声。
“这咋硬得跟石头似的?”
沈凡笑道:“这野猪挂了甲,你当然踹不动啦......”
野猪挂甲,公野猪用獠牙挑破大松树的皮,让松脂流出来,然后用后背去蹭松脂。
等后背沾满松脂后,再去泥坑、沙塘里打滚。
这样一来,松脂混合着泥土、砂石,就会在后背形成一层厚厚的铠甲。
沈凡见过最厉害的野猪甲,甚至连子弹都打不透!
一边解释,沈凡一边给野猪开膛、放血。
和豺不同,公野猪肉质本就腥臊,如果不及时开膛放血,等脏器中的有毒物质扩散,整头猪就没法吃了。
沈凡不太喜欢吃公野猪,但这东西不一定非得自家吃呀,可以拿来送人,那可是很有面子的!
“可惜刚才没能把其他几只野猪也留下来。”
相比公猪的腥臊,母猪和小野猪的味道要好得多。
尤其是小野猪崽,沈凡觉得比家猪的口感还好,油腻爽口,还很有嚼劲。
这是家猪怎么养都养不出的效果!
等他这边忙完,貂二和鹿四也平安归来。
上前检查了一下,战利品都在,这让沈凡暗暗松了口气。
好歹是自己忙活半天的成果,丢了就太可惜了。
多了头大野猪,五姐又遭遇这种事,像之前那样自行返回是不可能了。
沈凡就让母亲多跑一趟,回去借了辆牛车过来。
不是他偷懒,实在是自己走不开。
野猪残骸散发着那么大的血腥味,要是没枪守着,鬼知道会招来什么动物。
这次是运气好,自己刚好赶上,才没让悲剧发生。
要是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沈凡可没信心还能这么凑巧赶上!
一小时后,沈凡、沈桂娟、宋美慧三人,赶着牛车走进村子。
早在之前宋美慧进村借牛车的时候,就有人知道沈凡在山上打到了大货,需要牛车才能运回来。
然而,当众人真正看到牛车上那头体型惊人的公野猪时,还是傻眼了。
真不是小瞧人,像这种级别的猎物,一般人还真打不了。
只有外行人会觉得只要有枪,就能在山里横着走!
胡乱行动的后果往往是猎物没打到几只,最后反而把自己给搭进去!
除了野猪,牛车上还有好几个鼓鼓囊囊的麻袋,里面传来的蜂蜜甜味隔老远都能闻到。
“沈凡这回赚不少啊!”
“谁说不是呢,光是那头大野猪就能卖七八十块。”
“野猪能卖七八十,那这一车不得赚个一两百啊!”
“我估计还不止,现在集市上蜂蜜都卖到一块五六了,要是那几个麻袋里装的都是蜜,这一车怎么也得三百往上!”
“嘶~沈家老六看来是真有出息了!”
别说是沈凡这种新手,就是村里那几位曾经的老猎手,进一趟山也很少能赚这么多!
想到这里,已经有人开始琢磨自家亲戚里,有没有适龄、未婚的姑娘了。
好不容易摆脱众人的围观,沈凡赶着牛车往家走。
隔老远就看到父亲和四姐,还有二伯家的几个人都站在门口。
尽管有心理准备,可当众人看清牛车上的情形时,还是忍不住大吃一惊。
这真的是去打猎的?
又是野猪,又是麻袋。
咋感觉像是从集市上进货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