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003章 与龙共舞(2 / 2)他不是龙首页

不管你再怎么牛逼,你也无法说话,更别提站起身来走路跑步了。

因此他的种种举动,在别人眼里就显得格外怪异。

很自然地,他受到了嘲笑。

身为龙族,他无法容忍。

于是他和嘲笑他的人开战了。

用龙族的方式飞起来,用爪子撕扯对方。

但他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不能飞翔的人,不是龙。

然后他便摔了个四脚朝天,收获了更多的嘲笑。

他想对对方喷火,奈何人的身体也没这种功能。

这让他憋屈万分。

龙族的自尊心,驱使他做了最后一次疯狂的尝试。

他走上悬崖,对着天空大喊:“我是龙,我要飞!”

而后,他扑腾着细细的胳膊纵身跳下。

结局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因为悬崖之下是个湖,这具身体早就粉身碎骨了。

这次丧心病狂的行动,为他们的宿主赢得了若干外号。

“飞翔的”多拉格,虽是讽刺,却也还好。

“领主家的傻儿子”这个就有点过分了。

总之,被救起来以后,卓耿彻底死心,发誓不再控制这身体,每日只管沉睡。

龙族对誓言很看重,倒是从未背誓。

不过高非怀疑,卓耿放弃对身体的控制权,除了不能飞这些因素之外,还有别的原因。

他怕疼!

据说:在卓耿控制身体期间,因为打架受伤,以及从悬崖跳下摔伤,躺在床上修养期间,他一直惨叫不断。

大概是控制身体,要把灵魂与身体的神经连接起来,让他感受到痛苦难耐吧。

不管怎样,高非获得了身体的永久控制权。

他原本以为自己老早就看透了以后的生活:成年后,他将会继承家族的城堡,收收租,打打猎,偶尔调戏下属地的妇女,战事爆发时召集手下的骑士和农民去参战,就这样了。

一个快乐逍遥的领主,倒也可以接受。

但很快,他发现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

或许是卓耿搞的那些破事让养父本伯爵以为外甥是个傻瓜,又或许他本来就存着吞并英年早逝的妹夫的领地的心思,总之,他多次向自己的妹妹,也就是高非那可怜的寡妇母亲,孀居的多拉格夫人提议:由他的二儿子继承她丈夫的城堡,鹰歌城。

理由是:高非没有能力管理鹰歌城。

嫁出去的女人,总是向着夫家的。多拉格夫人自然不乐意,并且她认为自己的儿子并不傻,是作为养父的哥哥没能把他教好。

几番过后,兄妹二人不欢而散。

本伯爵对高非的态度也愈发恶劣。

但他迟迟不肯将高非送回鹰歌城。

高非猜测:他在等。

等自己多病的母亲过世,然后勾结鹰歌城的封君,将自己的次子扶上城主之位。

高非自然不能坐以待毙。

起初,他也曾想过凭借自己的知识发展一下科技,过把技术压制的瘾。

然而,

前世的他,主修的是音乐,对技术类的玩意一窍不通。

这个世界,靠音乐为生的人,也不是没有。

运气差的,混成到处流浪的吟游诗人,运气好点的做到皇家宫廷乐手。

都是没什么地位的。

以声色娱人,这条路,他是没法走了。

所以他只好老老实实地一步一步地混。

这几年,在温泉城教头的教导下,他倒是学会了不少东西:骑术、剑术、弓箭、骑枪等都还过得去,并在十五岁那年顺利晋升为骑士。

毕竟他过世的父亲原本也是一方领主,贵族的子弟,总比平民的子弟容易晋升。

然而这些还不够。

“领主家的傻儿子”的印象在温泉城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尽管他曾多次展现自己,都被故意忽视。

他被迫韬光养晦。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卓耿给了他一线光明。

某天,他被养父派去跟随总管拉莫斯去收税,那天,卓耿恰好睡醒了没事干,跟着他逛。

看到拉莫斯收到的一堆堆金银钱币,卓耿兴奋起来。

贪财是龙的本性。

“我要那些金银,如果可以,在睡觉的时候能不能让我控制身体?我想抱着它们睡觉!”

它对高非说。

然而高非表示:睡觉时让出控制权可以商量,但抱着财宝他无能为力他没钱,也没有资格动用那些税金。

“如果你可以帮我收集财宝,我可以教你魔法!”卓耿提出了一个交易方案,为表诚意,他先教会了高非一个最简单的火魔法让他在手指上聚起一团小小的火苗。

这下高非无法再无动于衷了。

最终,他们达成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