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无间道二合一
漫威世界里,穿红斗篷的人不少,超级英雄和超级罪犯都有。
像是奇异博士,他的斗篷很不一般,是一件带有魔法的神器,具备一定程度的智慧,可以在战斗中对他进行辅助,还可以带着他高速飞行。
还有雷神,他的斗篷没有奇异博士那样神奇,但看起来十分拉风,显得他格外英勇豪迈。
这是近一点的。
远的还有希阿帝国的卫队长斗剑。
那家伙能力众多,包括超级力量、耐力、防御、再生能力,还会热视线和冷冻呼吸……
简单来说,就相当于漫威版本的超人。
只是,无论是这几人中的哪一个,都不是汤米的怀疑目标。
眼下这个时间点,奇异博士还在当他的外科医生,等他出了车祸,双手粉碎性骨折后,才会迎来属于自己的惊天蜕变。
至于雷神索尔,估计正在和他的小伙伴玩乐,再不就是被他弟弟洛基的恶作剧耍得团团转。
剩下的斗剑,就更不可能了。
先不说希阿帝国的卫队长是否会无缘无故降临地球,就算那家伙真的来了,也未必会对地球上一个黑帮头子出手。
而且,就算事情真的有那么离谱,斗剑真的和金并对上。
以斗剑的骄傲和自信,绝不会在背后搞阴谋诡计,只会堂堂正正发起决斗,将金并一拳解决。
想了一大圈,汤米慢慢锁定了最后的嫌疑人。
“红兜帽,应该是他没错了。”
此时此刻,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浑身包裹在红色斗篷之下的身影。
对于红兜帽的真实身份,汤米并不清楚,他只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知道对方出身黑帮,和金并有着过节。
能力大概是隐身和空中行走,还会一手能量放射的小技巧。
他所了解的就这么多了。
少是少了点,但这也很正常。
毫无疑问,在一场大戏中,主角是最容易被人熟知且记住的。
他们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展现的篇幅最多,形象最为鲜明。
除此之外,一些坏得有特点的反派,也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其中最合适的例子,就是隔壁世界的小丑。
没有目标,没有规则,不在乎金钱,也不求名利。
小丑坏得十分单纯,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取乐。
像这样经典的反派角色,自然会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
除了这两者,还有一种人会被人铭记。
那就是那些魅力十足的女性角色了。
至于这里面的原因,呃,似乎就不用过多去说了。
因此,汤米能想起红兜帽这号人物,其实已经算是非常不错。
至少,他知道了红兜帽的大概能力,可以提前做出应对措施。
隐身的能力是很麻烦,但也不是不可以应对,像是热成像设备,就可以先安排一套。
雷达系统,也可以先行准备。
更简单的还有物理绊索、陷阱、地雷、运动传感器……
实在不行,就干脆用最原始的手段,直接在房间中布满大量粉尘和烟雾,以此来让隐身人现形。
气味追踪的方法也很不错。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只要提前了解到敌人的能力,就算对方再怎么棘手,也一定会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除非敌人拥有压倒性的实力优势,那才真的没有办法。
但红兜帽嘛,肯定没有那样的本事就是了。
神秘人的身份搞清楚了,现在关键是对方下一步的行动。
按照白兔的口供,红兜帽想要对金并下手。
汤米无所谓金并是死是活,他只在乎自己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提前将事情透露给金并,那样他就能收获金并的好感,可以坐山观虎斗,看着两方打擂台。
不过,那样去做并不合汤米的口味。
他要一个黑帮老大的好感做什么?
金并的地盘岂不是更有吸引力?
只要金并死于红兜帽之手,汤米就可以打着复仇的名义,顺理成章地接手金并的帮派业务。
明面上的产业他也不会放过。
金并在世时,对他的手下有绝对的统治力,可等他死了,这种权威还能保留多久,恐怕真不好说。
到了那时,身为寡妇的凡妮莎绝对会成为众矢之的。
不少人都会贪图她手中的财富,暗戳戳地对她下手。
危急关头,倘若汤米能对其施以援手,或许他就能够通过某些方式,拿到他想要的那些东西。
当然,计划只是计划,事态具体会如何发展,实在还很难说。
为了防止事情的走向出乎预料,他最好能在红兜帽身边安插一个卧底,更清楚地了解到红兜帽的行动计划,好方便他做出行动。
而这个卧底的人选吗?
思绪一转,汤米将视线放到面前的白兔身上。
“你是想让我当二五仔?”
不用汤米多说,只是注意到汤米的目光,心思活泛的白兔自然就猜到了汤米的心思。
不过,她并不怎么抗拒。
于她而言,红兜帽只是个陌生人。
出卖对方,她心里一点负罪感都不会有。
她答应得爽快,汤米却并没有完全相信她。
承诺这种东西,永远都不会可靠。
在美利坚这种地方,就是白纸黑字、盖了红戳的法律文件,有些时候都是废纸一张。
甚至还不如一张废纸。
更何况,作出承诺的家伙,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
像是从白兔这样的超级罪犯嘴里说出来的话,汤米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会相信。
今天白兔能为自己的小命出卖红兜帽,明天,她也会为此出卖汤米。
因此,为了确保白兔不会反水,不会在他和红兜帽、以及金并之间反复横跳,汤米决心采取一些特别手段。
从兜里掏出手机,汤米打了几个电话。
他先是打给康纳斯博士,要对方准备好他想要的东西。
挂断电话后,他接下来按动一个熟悉的号码,打给了他的小弟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我要你现在立刻赶到巨神公司去,找到康纳斯博士,然后将他交给你的东西,送到我的手上,记住,动作要快。”
电话那头,富兰克林听得不明所以。
但他这个人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不会去钻牛角尖。
既然老板让他这么做了,肯定有老板的道理,他只要照做就是了,何必去想那么多。
凭借自身高超的驾驶技术,富兰克林只用了十几分钟时间,就驱车赶到了指定地点。
和站在门口的梅尔文打了声招呼后,他便敲门走进房间,来到了汤米附近。
“老板,东西就在这里了。”
手里捧着一个长盒子,富兰克林将其交到了汤米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