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杏山堡外围。
杏山堡处于广宁堡侧方,是一个物资转运的关键节点。
想围住广宁城,吸引沈阳的皇太极前来,杏山堡就是最好的攻击对象。
林言蜷缩在冰坑里,双手紧握,紧绷全身肌肉,然后又松手,让肌肉放松下来。
这是一个潜伏的小技巧,作为一个经年猎人,林言记不清有多次爬冰卧雪的经历,只是之前都是为了打猎,而这一次却是杀敌。
三十步外,三个后金士兵正在烤火,此时天寒地冻,气温近接零下二十度,后金士兵完全没有想到,距离自己三十步外的冰坑里,竟然还有人不要命的躲在那种地方。
林方左手紧握着翠兰的银手镯,右手抽出一柄简陋的利刃,刀刃上还粘着狗鞑子的血迹。
“狗鞑子!”
林言两眼通红地盯着其中一个士兵,那个士兵腰间挂着一串人耳坠链――后金军以首级或者人耳朵计算功劳。这串人耳朵可是能换回银钱的。
林言瞳孔紧缩――――其中一只耳朵上赫然缺了角,那是隔壁邻居李大爷的耳朵特征,这几个人,参与过自己村庄的屠杀?
林言不敢想象自己的村庄现在是何模样,也不知道当初尽灭收粮队,后金是怎么发现的。
可那只缺了角的耳朵,已然证明自己的村庄应该被毁灭了!
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逃跑的,一些年老长者,宁愿死也不愿意离开故土,按照他们的话说,本来就是将死之人,自己留在村庄,还能给后金一个泄愤的对象,这样有机会保住祖坟。
林言的指甲深深掐入肉中,满腔的仇恨已经溢出,但他要忍。
现在他是大明军的夜不收,不再是一个快乐的猎户了。
当后金领头的旗兵解开裤带时,雪地突然传来破空声。
那是队长发动袭击的信号。
林言手中的短刀在空中划过一道流星,准确地插入敌人的喉咙,那个旗兵双手捂住脖颈却发不出声音来。
短短三十步,林言如鬼影一样窜出,刀中喉咙,人已近身。
一双大手如钢钳一般夹住那旗兵的脑袋,猛地发力,那旗兵的脑袋就被生生扭断,连吭都没吭出一声。
与此同时,数名明军夜不收也干净利落的解决了其余两个后金兵。
“敌军换防的时间快到了。马上换上敌军的服饰,给交接的敌军来个痛快!”
一个高出众人一头的壮汉,脸上有条恐怖的刀疤―――这条刀疤从额头直到下巴,受了这种伤还能活下来,真是奇迹。
“林言,你的射术如何?”
“回报陈队长,五十步内,说射左眼,绝不射右眼。”
刀疤陈队长满意地点了点头:“很不错,第一次参战就能格杀敌人。很多人第一次上战场,没吓尿就算是个好汉了!”
“不过现在视线昏暗,这种条件下,你还能保证精度吗?我需要几个神射手埋伏在左右高地。敌人不是傻子,我们已经干掉了一队人马,再干掉交接的敌人。返回的人员迟迟不归营,他们会派人搜索的。我们就趁这个机会狠狠割他们一块肉下来。”
林言也不多话,从背上抽取钢弩,朝五十步外的一个鸟窝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