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领主是个剑圣,这一片大大小小十几个城池全是他的领地。
而这强盗头子能在一剑圣的领地干好土匪的行当,那上边自然是要有点关系的。
正所谓有关系好办事,强盗头子对于这句话向来深信不疑。
转过头看了一眼李想离开的方向,强盗头子不禁又是一阵后怕。
还好
还好自己打定的主意向来不会改。
不然的话,自己跟自己这几个兄弟,就要下去陪自己死去多年的父亲喝茶聊天去了。
李想骑着瘦马走在路上,对于尼尔领主的通缉令之类的事情完全一点都不知道。
而李想现在正要去的方向,正好就是尼尔领主所在的城市,
李想依旧骑在瘦马上游山玩水东看西看。
尼尔领主满心愤怒,誓要抓住这个胆敢挑衅自己威严偷走自己龙晶的家伙。
帝比斯城
相比于其他城市来说,帝比斯城是主城级别的存在。
这里也是尼尔领主所居住的地方。
论繁华程度,甚至还要更胜于霍格沃茨所在的暴风城。
路上的时候李想感觉有些困,然后索性就变回史莱姆摊在马背上呼呼睡着了。
然后就这是十分巧合的。
李想没有看到门口的通缉画像,而门口的士兵们,也没有看到李想进城。
毕竟老马识途,谁会跟一匹马较真呢。
所以这瘦马进城,反倒是干脆的很,连最基础的检查都没有进行。
而且别看这瘦马病怏怏的样子,但是却很通灵性。
之前每到一个城市,李想都会第一时间去最近的教堂。
所以这瘦马也有了经验,眼看李想还在睡着,于是自己一匹马溜溜达达的就直奔教堂过去了。
跟人类相比起来,动物对于元素的感知能力显然是要更高不少的。
这点上,从每一头魔兽几乎都会魔法就可以看得出来。
所以瘦马童鞋进程之后,方向那是一点都没找错。
管他什么这个那个的,反正就奔着光元素最强的地方去就对了。
大家常说,有什么样子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
瘦马童鞋虽然说不是宠物,但是跟李想混了这么长时间,行为上也多多少少有点像这二货。
来到教堂门口之后,瘦马童鞋压根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就这么大大方方的迈步走进了教堂里面。
“哒哒哒哒”
教堂里的老神父本来正在带领大家做着礼拜,然后听着声音一抬头,突然看见一只病怏怏的瘦马。
当场就懵了。
“这匹马是怎么进来的”
神父侧过身子,小声的跟一旁的修女说道。
没办法,现在教堂里还有不少做礼拜的人,所以他也不能太大声,省的吵到信徒们。
修女闻言哪里还不明白什么意思。
赶忙踮起脚尖轻轻小跑到瘦马童鞋的身边,然后拉着缰绳将其牵了出去带到了后院。
“你看你瘦的这么可怜,多吃点东西吧。”
修女那边也要忙,于是将瘦马牵到这里之后就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