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1章大闹上门(1 / 2)女实习律师首页

果然,第二条是刑法的从重处罚情节。

解释的第二条规定,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上面规定五倍以上为情节严重,二十五倍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小云你在那微信群里数数看,马浩一共发了几条?”米拉说。

小云心里惊喜,动作很快,几分钟后,她就数出了答案:“一共有138条。已经超过第一款的五倍100条了。太好了,已经构成情节严重了。”

“等一下,我再看看图片。”小云急忙又说。

这一下她数完后脸上有些失望,说:“图片不多,200件都没有够上。”

“别急,你们再看看解释的第六条前三款。”董东明再吩咐。

米拉和小云赶紧把视线落在了第六条前三款。

解释的第六条前三款内容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的二明知是具体描绘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性行为的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三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和语音信息的。

小云看完,立即抬头说:“这视频我刚才看了一下,里面有好几处描绘不满十八岁女孩性行为。还有小芳就是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马浩的行为也构成了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的行为了。”

“也许传播对象未成年的不一定只是小芳,这里面这么多成员,或许还有些跟小芳一样未成年的。”米拉说。

“对,米拉说的有道理。”董东明点点头说:“不过这个不用我们去查了。到时候让公安机关去查。”

“你是说现在我们可以报案了?”小云眼睛一亮急忙问。

“是的,可以了。”董东明再一次点点头说:“凭这些证据,马浩的行为应该可以达到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和三百六十四条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项了。”

“太好了,我这一下总算是可以对表妹和阿姨有个交代了。”小云欣慰的笑着说。

米拉却没有开心,此时她想起了马浩在医院里说的话。

“董律师,现在很有可能马浩自己去向公安机关自首了。如果他真的有了自首情节的话,那公安机关会不会因为他的自首行为而从轻处罚,已经给他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过了。”

“不会,这案子复杂,牵扯面很广,公安机关就算是接到马浩的自首,那也得先立案把马浩入的那些微信群、以及马浩他建立的那个微信群里的成员都给查清楚了。这没有一段时间是不可能会查清楚的。”

“那就是说,马浩说他自己去自首的话是撒谎的咯。”小云急忙确认问。

“那也说不定。”米拉回答说:“我觉得马浩既然说出那样的话,应该是去公安局自首过了。不过他自首的是他带着同学回家看录像的行为。并没有说出他微信群的事情来。”

董东明听了点点头。

“那太好了,我们现在就拿着这些证据去公安局报案吧。”小云迫不及待的催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