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你愿意和我……”
“不然呢?”
“可是……”你真的愿意跟我结婚,不后悔吗?我可是那个你一直讨厌的黏人跟屁虫?
“还是你怕了,怕了现在还来得及。”
怕?是的!我怕了!我怕我再迟一步,你就后悔了,所以,下一秒,我便拔腿往家里跑,边跑边喊:“等我!”
……
两个小时后,民政局门口。
依旧是坐在宋明时的那辆路虎上,但是此刻我的手上已然多了一本红彤彤的本子,那上面清清晰晰的印着“结婚证”三个字,打开,首页:结婚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予以登记,发给此证。
再翻,里面赫然是我和宋明时的两人的合照。
照片上的他穿着一身军装,英姿飒爽,帅气逼人,这是他刚才回去拿户口本时特地换上的,如他所说,只有这身军装才是最合适的礼服而我身上的却是一件大红色的裙子,这也是我特地换的,不是说结婚,那红色就再也适合不过了,喜庆又吉利!
军绿色配大红色,本是突兀的两个颜色,但是此刻,我竟然觉的再也没有任何一种颜色比这两种颜色搭配在一起更为合适了,更好看了。
“靠近一点,头挨一起,笑一个,好,非常好,很登对!”
民政局里那个照相的工作人员的声音依旧在耳边回荡,我忍不住用手抚摸起相片里的他,嘴角那微微的弧度,是我见过他最好看的一次,因为这是为我而掀起的弧度。
下面,我和他的名字并列印在一页。
我的名,终于冠上你的姓。
终于,我忍不住抬起头来,冲着他傻傻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