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没有动,只是加快了诵念法律知识的速度,同时加速的理解起了法律知识。外在的白色保护壳直接阻拦注了对方的刀锋。
李星在昨晚发现,法莉在自己发动每日恩赐时,几乎帮不上什么忙,顶多能喊个666,因为法莉的作用目前在于提供法律知识,目前只能用来免疫魔法,但每日恩赐状况喜爱,法律知识法理之神已经提供了。那法莉的作用自然也就小了,李星索性提出让法莉帮自己理解一下法律知识,毕竟法莉不是一个纯粹的电脑。法莉答应了。在李星表述时,法莉会提供一些灵盖,最后由李星整合起来。
没有理会砍过来的刀锋,李星继续表述着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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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呢,就是说法能让大家对彼此的行为稳定可预期,有点像之前谈到的‘法的作用’当中的预测作用啊。”
“自由呢,就是说法不禁止即自由。”
“正义呢,就是说‘各得其所应得’。它主要涉及的就是分配正义,怎么分配权利和义务更合理。体现为平等、公正等具体形态。”
法的三个价值的关系很简单,但是各种名词搭配起来就很复杂了。法律的三个价值中,秩序是一楼,正义是二楼,自由是三楼。
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没有秩序就没法谈自由、正义。建立秩序也是法根本而首要的任务,同时秩序要受到自由和正义的制约。
而自由是人的本性,是法的最高价值追求。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神奇的是正义也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
这就像一栋房子,人们很少会看地基漂不漂亮,而是会看地基上建立的房子漂亮不漂亮。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法的自由价值,自由是法的价值,但同时法很多时候又对人的自由作出了限制。原因是自由是有限度的,法律通过限制人的自由来保护人的自由。更准确的说法对个别主体过限的自由作出了限制,从而保障其他主体受限的自由,从而实现最大化的自由。
法限制人的自由时,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比如
(1)伤害原则,任何人的自由不能伤害其他人的合法权利与利益。
(2)冒犯原则,也称为法律道德主义,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伤害社会的基本公共道德。
(3)法律家长主义,法律为阻止相对人自我伤害,或帮助个人增进其利益,可以不同程度的限制相对人的自由。
(4)容忍原则,容忍与社会完整统一相协调的最大限度的个人自由。法涉及人们行为的最低限度,而不是最高标准。这话有点绕,大意就是你不要和社会对着干,法就不会干涉你的自由。法律中存在很多复杂的不必要的名词和表述。这也是法律比较难学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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