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疯了吗?带那么多银两出门。”冷千凝谨慎地盯着左右,又将银两袋塞入孙曦兆的手里。
“没事的。钱财乃身外之物。”孙曦兆抓着冷千凝的手入座。
二人点了很多吃的,冷千凝太饿了,饿到自己全无吃相。她想起自己不久前还唾弃夜玄墨的饕餮吃相,如今自己又变得和他一样。
“不,我要文雅。”冷千凝提醒着自己。于是她开始细嚼慢咽,开始用筷子一点点去夹吃的。倒是孙曦兆看不下去了,他拿起一个大猪蹄递给冷千凝。
“干嘛?”冷千凝满脸狐疑。
“吃啊。”
“我现在也在吃呢。”冷千凝用筷子去夹碟子里的猪蹄,可哪知那猪蹄圆滚滚的且滑腻无比,根本夹不住。急得冷千凝直叹气。
“哎。你啊。吃猪蹄要用手抓才好吃。干嘛忽然要那么斯文。饿着肚子还讲究斯文,神经病啊。”孙曦兆将那猪蹄塞到冷千凝的嘴边,冷千凝短暂地思考后,“啊呜”便咬起来。
果然,猪蹄要手抓着吃才够味。
俩人吃饱喝足,托着肚子从驿站里滚了出来。对,就是滚。俩人都吃的几乎走不动道。孙曦兆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冷千凝:“我竟不知,一个女子也有这样的饭量。小生实在是惊讶至极。”
“额。听起来好像你在嫌弃我吃的多了。是这样吗?”冷千凝一个冷眼飞过来,孙曦兆吓得跳了很远。大概是怕她拿剑砍自己吧。
“别怕。吃人嘴软,我不会伤害你的。毕竟,你可是大财主。我真希望你能跟着我去边塞,哈哈,这样一路上,我还能继续压榨你。”冷千凝笑哈哈地说道。
“本少爷,真的是要去边塞小镇的。”孙曦兆的话,让冷千凝笑的眼睛都没了。
“哈哈哈哈。你说真的,你也去边塞小镇?”大概是老天爷怜惜冷千凝这么久以来衰事连天吧,所以这才赐下一个孙曦兆,让她心情大好。心情好的简直比艳阳天还要好,冷千凝再仔细瞧着孙曦兆,竟然觉得这家伙长得还真好看。文文静静的模样,看上去是个书生,嗯,一个略显油嘴滑舌的书生。
“你,你是干嘛?”马背上,冷千凝问孙曦兆。这一次,孙曦兆选择乘坐自己的马,他说他们吃的太多了,会把马压塌。这是冷千凝的马儿告诉他的。
冷千凝自然不信,但是能够让自己的马儿不必承受两人之重,这绝对是好事。
“这样吧。你请我吃饭了,我就给你做保镖。一路上,我护你周全,这算是有来有去吧。我也不算是吃白食的。”冷千凝清清嗓子,定神说道。她看着孙曦兆清清瘦瘦的小身板,很自然地就觉得他不是练武之才。
“甚好。本少爷还真的缺一个保镖。那就免为其难地录用你吧。薪资几何?”
“管吃就行。”冷千凝倒也坦荡。
“嗯。这个保镖请的可真贵。”孙曦兆吐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