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因爱情而起,借亲情之手,做下龌龊勾当的故事。
十八岁的Alan因为一杯血腥玛丽在她工作的酒吧博出了名头。我相信即使没有那杯酒,没有这一手好绝活,从她如今的好模样里,也不难想象,十八岁的她本身就是一杯上好的血腥玛丽。
出名,迟早的事。
这一点,从Alan的简单讲述中也可窥视一二。
“我换男朋友的速度就跟我调酒的动作一样干脆、利索。我以为我爱过很多人,但事实证明,我不爱任何一个人,除了我自己。直到二十岁,遇上一个混蛋。”
这个混蛋,便是莫经理的弟弟——莫哲。
莫哲上有两个哥哥,与寻常人家的孩子不同,莫老太太生下他时,莫总十五岁,初中刚结业正忙着上高中。
说白了,这是一次很成功的老蚌生珠。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二十三岁,打扮寒酸,口音怪异,典型的乡下人。”在摇曳的鸡尾酒中,一张不是很情愿追溯过去的女人脸沉沉浮浮:“带他来的人,是个大他几岁的女人,这个女人一身名牌,出手阔绰,吃喝玩乐样样精通,跟他完全两个世界。但中国人不总说有缘千里来相会吗?两个世界的人又怎样,有缘就够了。”
故事很庸俗。
不学无术且多番留级的官二代小姐,爱上了勤敏好学长相清秀的穷小子。如果情投意合,故事就不是庸俗,而是皆大欢喜。也就不会出现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错爱。
穷小子志不在爱情以外的人,这让万事顺遂的官二代小姐备受挫折。
为了得到这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大学毕业前夕,官二代小姐借口一场名不副实的散伙饭将穷小子带到酒吧,本想耍个阴谋诡计让他乖乖就范,不料,却阴差阳错的让穷小子遇见了妖艳风情个性张狂的调酒女。
最要命的是,他对她一见钟情。
“比他更穷酸更清秀的男人,我见过。”说完这句话,Alan的鸡尾酒已经见底,她干脆停下来,仰起脖子喝光了最后一滴:“比她更有势更霸道的女人,我也见过。”
比喝醉更痛苦的,是喝不醉。
Alan此刻的痛苦大概就是源于她喝不醉。
我不过是跟姜北笙交换了一下眼神,她已走到壁柜前,打开柜门拿什么东西,待她再转身回来,我才看清楚,她拿的是一瓶酒,红的。从酒塞冒起的高度以及酒瓶的深度来看,这是一瓶被人开启过却没有开动过的酒。
虽然她自诩曾是一名酒量喜人的酒徒,但我也有我的喜恶,譬如,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借酒消愁。
“让她喝吧。”姜北笙的手出乎意外的快,不过分寸之间,就已按住我蠢蠢欲动却还没来得及动的右手:“糊涂事就应该糊涂的时候说。”
“满嘴歪理。”我鄙夷的瞪了他一眼,小声嘟囔道。
不知是我音量太小还是他无意纠缠,不再与我为难的放开了我的手,手臂抬起,五指攥成一只拳头,拳背稳稳撑住下巴,乐呵呵的望着Alan:“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官二代小姐最终还是如愿嫁给了穷小子,对吗?”笑眯眯的问道
Alan抱住酒瓶的手,在空气里狠狠颤了一下。
毫无疑问,姜北笙又猜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