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人后,毁尸灭迹,带着孩子流亡江湖。
当年,具体发生了什么,李五不想提及这段往事,他在衙门审讯时,自然也会跳过这段真相。
在李五的口供里,自己和马九曾经是一个头磕在关公庙前的兄弟。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那种。
8年前,马九曾遇见一位贵人,贵人赏了他50金,让他在元宵节当天拐跑一个打扮富贵的小孩。
这等稳赚不赔的买卖,对于我们这种跑江湖的人来说,无疑是天降横财。
那段时间,马九的发了一笔横财后,便离开了江南,不知所踪。
马九知道大户人家私隐多,秘密多,干完这票后怕被打击报复,或者偷偷灭口,于是在临走前,特地将自己和那户人家交易的证据,留给自己。
一来,可以威胁那户人家,不敢轻易灭口。
二来,若将来自己穷途末路时,还可以凭这个证据,到那户人家面前,敲诈些银两。
说罢,李五还当着众人的面,指了指自己那被毁的半张脸,失魂落魄的摇头,道:
“岂料8年后,自己真混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刻”。
偏偏,那证据在自己走江湖时,遗失了。
但李五想赌一赌——赌那户人家做贼心虚,于是便联系上了沈府的陈嬷嬷,陈嬷嬷说,要自己再帮忙办件事,事情办好了,把证据交给陈嬷嬷,换一笔安身立命的银钱。
李五决定铤而走险——按照陈嬷嬷所说,原本金盆洗手的他,重出江湖,屡次到沈小姐房内偷盗,又趁沈小姐及笄时,上门闹事。
……。
在这场口供里——
引出了关键人物,马九。
若陈嬷嬷和沈藏锋不知马九是谁?为何会配合自己污蔑沈小姐,毕竟,8年前,沈小姐被拐跑那件事的细节,只有当事人马九,以及少数几位知情者才知道。
然而——
衙门只需把李五羁押即可。
一来,沈小姐失踪已经是8年前的事,无人报案,无从立案,再说人都已经全须全尾回家了。
二来,马九这些年不知所踪,连好兄弟李五也不清楚他的下落。
三来,几日前,沈小姐报案,只说是房中贵重物品失窃,如今已经将小贼缉拿归案,便可销案了。
至于8年前发生了什么?除非沈小姐击鼓鸣冤,而陈嬷嬷算沈府的下人,至于如何处置看沈府自己的意愿,或卖或打,或送官查办。
按照律法,李五被判了3年。
李无虞那小孩,最近得跟着郑知南一段时间了。
这是后话。
……。
当消息传到沈府时,沈藏锋惊得连茶盏都打翻了。
沈藏锋以为:
李五是自己亲爹安排,上门砸场子的小混混。
陈嬷嬷顺水推舟,想栽赃我个婚前与人通奸。
就连急匆匆赶来落井下石的大伯父,都只想让我在流言面前,抬不起头。
毕竟:人证、物证都是这几个人早早备好的,预备在这个及笄礼上,将我彻底钉在耻辱柱上。
却万万没有想到——
会无端端牵扯出8年前的事。
8年前——沈大小姐于元宵节当晚被人流冲散,不知所踪。
明明,事情已经过去多年,而且人证、物证都已经处理得干干净净,甚至,连我这个当事人,都不清楚8年前具体发生了什么。
偏偏,李五的口供,意外牵扯出这桩往事。
甚至——他的口供里,所谓证据,所谓50金,所谓贵人,都有许多不尽不实之处,却偏偏,在那件事上,又有一些细节和口供,是重合的。
沈藏锋当然不清楚:
这世上,最可怕的——从来不是虚构的,随意捏造的谎言,而是被精心裁剪过的“真相”。
而,这仅仅是一个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