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一十二章 幺蛾子(1 / 2)食色生香,一品美味小厨娘首页

连金拍拍林阳泽的肩膀以示安慰:“无妨,都在等了,也不在乎多等些时候。”

说完,他才看向盘子里的烧麦,烧麦刚出锅不久还有点烫,掌心能感受到透过瓷盘传递的温热,方才整个蒸笼里弥漫着热气他看不真切,如今细细一看,更觉梁十七做的烧麦样式精美细致,糯米鲜肉香菇的香气扑面而来。

他抓起烧麦没急着品尝,先是嗅了嗅香味,依旧没能闻出梁十七所做酱料的食材,少许能闻到麻油的香,再看整个烧麦的形和色,烧麦皮需要用烫面,烫面热水要多烫,要如何均匀烫熟不夹生,这些都是学问,但显然,客来轩那两个厨子的和面手法很有水准,擀出来的面皮又薄又大,几乎称得上是薄如蝉翼。

这般透明且薄的皮子按理来说应该很容易破裂,尤其是蒸的时候,蒸笼水汽往上冲,烧麦的底便容易糊变得粘粘,然而连金捏着晃了晃,却发现这皮韧劲的很,也没有破裂的地方。

“唔!好吃啊!”张正信可不像连金这么墨迹,拿了烧麦就往嘴里塞,一口咬下去糯米馅儿的馥郁香气就在嘴里爆开了,软糯香咸,口感简直惊艳。

他吃完一口,又把剩下半个塞嘴里,微眯着眼,脸上露出享受般的表情。

林阳泽嘴巴也鼓鼓囊囊,边嚼边跟张正信交流:“您尝的那个是鲜肉,上头裹着肉松的馅儿里是蛋黄,味道比鲜肉更好些,卖的也贵。”

“哦,原来这浅黄色的丝叫肉松!”张正信新奇地笑道,“我还以为剁碎蒸锅里的才叫肉松,诶,连老,您也尝尝啊,凉了就不好吃了。”

连金看他们两个牛嚼牡丹的吃法嘴角不由得抽了抽,也开始品尝起这个鲜肉烧麦来,烧麦皮果真如他所想嚼劲十足,咬的时候牙齿甚至都能感受到那种撕扯力,而且还泛着淡淡的清香,像是竹林山间清风拂过的那种自然香气。

连金不由得睁大眼睛,小丫头巧思啊。

清风过后带来的是浑厚浓郁的酱香,糯米香软却不粘牙,每一粒香菇都吸收的很饱满,咬下去酱汁在口齿溢溅,鲜香无比,再融合富有嚼劲的鲜肉粒……口感丰富具有特色,且层次分明。

如此搭配,如此手艺,谁能逃得过!

他吃完一个深吸了口气,还在回味第一口咬下去,那种令人沉迷陶醉的味道。

接着他又抓起林阳泽所说的肉松蛋黄烧麦,跟鲜肉不同的是,里面的馅儿把肉粒换成了肉松和咸蛋黄,两者完全是不一样的味道,肉松酥香,入口即化,很是酥甜,和咸蛋黄搭配简直妙哉!

相比较鲜肉,连金更喜欢这一款。

他看看盘里最后一个烧麦,叹气,怎么就这么少,一个烧麦就两三口,都不够吃的,怎么也得来个八九十个。

那头林阳泽和张正信还在谈论肉松的问题,说是肉松也叫肉绒,制作起来很是复杂,要经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等工序,林阳泽也不知其中详细,只知道个大概罢了。

张正信听完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还问:“你最近还住客来轩?”

林阳泽笑了下:“住了这么多日子都习惯了,热闹。”

张正信笑得和蔼:“挺好,至少有口福。”

“可不是,客来轩的饭菜可口,常吃嘴巴就被养叼了,如今连我们书院的三餐都是壹号食堂送的,最近两天客栈关门不做生意,估计院长要犯愁。”一想到院长这会儿可能在揪着胡子踱步,林阳泽就乐。

连金吃完擦了擦手指,听到林阳泽的话也凑过来:“林家的娃儿,下次你带我去客来轩瞅瞅?”

林阳泽没多想就答应下来:“行啊,您能去,那客来轩定是蓬荜生辉。”

连金谦虚摆手:“哪里的话。诶,那你先给我透个信儿,这咸鸭蛋是不是也是那小丫头做的?”

“是。”林阳泽好奇,“怎么?味道不好么?”

“哪能呢!味道太正了!”连金咂咂嘴,“老夫我吃了有点馋,想再买几个回家尝尝,包馄饨饺子都不错。”

林阳泽听了却没有立马答应下来,有些犯愁:“不瞒您说,最近一阵子怕是吃不到,好的鸭蛋难寻,梁十七做东西又特别挑剔,每个鸭蛋都得掂量,前两个月腌制的五百多个鸭蛋几乎已经没了,就说今天,便用了百来个,下一批估计要等个把月。”

连金闻言眸光有些暗淡,感觉有些可惜,又有点理所当然:“好东西是卖得俏。”

沉默半晌的张正信忽然插话:“我那还有十来个,改明儿派人给您送去。”

之前崔钰不知咸鸭蛋贵重,见了人就送,给张正信送了五十来个,他吃了一小半儿,还有近三十个,当然,全部送给连金不可能,他自己还得留着就早膳吃,匀出一半他还有点肉痛。

不过么,明年开春他说不定要到临安上任,能用十来个咸鸭蛋跟连金打好关系,也不算亏。

说到升迁这个事情,张正信自己也很是感慨,其中大半功劳得算在杨鸿云和梁十七这对夫妇上,他哪里能想到,一个小小客栈的崛起,会给汉口县带来这么大的变化。